临沂临沭县井点降水施工公司节能环保
近年来由于各种复杂原因,我国基坑工程事故常有发生,这些基坑工程事故主要为支护结构产生较大位移,支护结构破坏,基坑塌方及大面积滑坡,基坑周围道路开裂和塌陷,与基坑相临的地下设施变位以至于破坏,临近的建筑物开裂甚至倒塌等等。大部分基坑事故都与地下水有关,因此,在基坑工程施工中必须对地下水进行有效治理。
一、降水方法及比较
地下水治理,主要有降水和截水两种方式。本文主要探讨基坑降水的治理办法。基坑降水方法主要有明沟加集水井降水、轻型井点降水、井点降水、电渗井点降水、深井井点降水等等。各种降水方法有其特点和适用情况,比较如下
(一)明沟加桑水井降水
明沟加集水井降水是一种人工排降法。它具有施工方便,用具简单,费用低廉的特点,在施工现场应用的为普遍。在高水位地区基坑边坡支护工程中,这种方法往往作为阻挡法或其他降水方法的排降水措施,它主要扫除地下潜水、施工用水和天降雨水。
在地下水较丰富地区,若仅单独采用这种方法降水,由于基坑边坡渗水较多,锚喷网支护时使混凝土难度加大(喷不上),有时加排水管也很难凑效,并且作业面泥泞不堪阻碍施工操作。因此,这种降水方法一般不单独应用于高水位地区基坑边坡支护中,但在低水位地区或土层渗透系数很小及允许放坡的工程中可单独应用。
(二)轻型井点降水
轻型井点降水(一级轻型井点)是国内应用很广的降水方法,它比其他井点系统施工简单、安全、经济,特别适用于基坑面积不大,降低水位不深的。 该方法降低水位深度一般在3-6m之间,若要求降水深度大于6m,理论上可以采用多级井点系统,但要求基坑四周外需要足够的空间,以便于放坡或挖槽,这对于场地受限的基坑支护工程一般是不允许的,故常用的是一级轻型井点系统。轻型井点适用的土层渗透系数位0.1-50m/d,当土层渗透系数偏小时,需要采用在井点管顶部用粘土封填和井点系统各连接部位的气密性等措施,以整个井点系统的真空度,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地下水的渗流对单位土骨架产生的压力称为动水压力,用CD表示,它与单位土体 。内渗流水受到土骨架的阻力T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水在土从A向B动,沿水流方向取一土柱体,其长度为L,横截面积为9,两端点A。B之间的水头差为HA-HB,计算动水压力时,考虑到地下水的渗流加速度很小(a≈0),因而忽略惯,土柱饱和土柱中孔隙的重量与土骨架所受浮力的反力之和为λWLF。主柱体骨架对渗流水的总的阻力为TLF,3井点降水法的种类 ,井点有两大类轻型井点和管井类,一般根据土的渗透系数、降水深度、设备条件及经济比较等因素确定。
5)、承压水头对基坑底板的顶托力,防止坑底突涌。2、目前常用的降排水方法和使用条件 ,1)、轻型井点降水,降水深度在60m;适用于以粉土、砂质粉土、各类砂土,砾砂,卵石等为主的承压含水层,基坑降水方案设计,根据降水深度、含水层岩性、渗透性确定,通常对于一个具体的基坑工程,其场区的含水层岩性、渗透性是确定的,基坑开挖深度分布在平面上和垂直是深浅不一。一般情况是分为基坑大板埋深和集水坑、电梯井段的局部加深区段,基坑降水深度控制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要求在基坑降水深度在基坑范围内不宜小于基坑底面以下05m。DwYWFUb9fSSI9
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 采用基坑降水大的缺陷就是容易引起临近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当沉降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造成临近建筑物的裂缝、倾斜甚至倒塌。因此在设计施工工程中必须高度对临近建筑物的影响,尽量把不均匀沉降值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要对周围环境施行实时监控,确保基坑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在选择降水方案时还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及该建筑物设计施工资料、地质情况、场地地下水情况等多种影响因素,结语 ,在选择基坑降水方案时,要兼顾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各个方案的优缺点,使得终确定的方案达到经济、安全以及环境地质条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