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丨建设工程合同为什么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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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转包行为,《建筑法》中明文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br>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转包”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定义,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截肢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br>
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br>
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br>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br>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br>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br>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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